湖南科技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激励政策
时间:2017-11-23 00:00:00
第一条 入驻湖南科技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团队),自入驻当月起,2年内免场地物管费、卫生费、水电费等管理性费用。
第二条 免费为入驻项目提供办公场所、网线、办公桌椅等设施。
第三条 协助大学生创业项目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变更、年检及公司代码、银行开户手续提供指导。
第四条 联系有协作关系的咨询公司,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技术与管理的咨询服务。
第五条 入驻基地创业的大学生或者毕业生,可以参加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第六条 提供政策咨询,联系有协作关系的咨询公司或通过专家库为企业提供技术与管理的咨询服务。
第七条 入驻企业和工作室在创业过程中可凭创业计划书等相关材料向学校申请不超过2000元的创业启动资金。
第八条 为鼓励大学生积极创新创业,学校认定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的学生1.5个创新学分。
第九条 按学校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运行,学校认定入驻项目团队负责人3个创新学分,团队成员1.5个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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